輸入您的入職與離職日期,以及最近 3 個月的工資。如有獎金與年假津貼也請一併填入。
退職金 = 1 日平均工資 × 30 天 × (在職天數 ÷ 365)(《勞工退職福利保障法》第 8 條)。1 日平均工資為離職前 3 個月的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的總天數(89–92 天;《勤勞基準法》第 2 條)。過去 1 年獎金與年假津貼的 12 分之 3(3/12)亦會計入該工資總額。
在同一雇主處連續工作滿 1 年以上,且每週平均工時達 15 小時以上者(以 4 週平均計算),無論是全職、約聘或兼職皆適用。雇主須於離職後 14 天內給付。
退職所得稅(試算結果為稅前金額)、當通常工資高於平均工資時改以通常工資計算之規定、留職停薪等排除在平均期間之外的天數,以及確定提撥制(DC)退休金餘額。確切金額請向您的雇主或韓國僱用勞動部(1350)洽詢確認。
最後工作日的隔天。若您最後上班日為 9 月 30 日,請填寫 10 月 1 日。
稅前應發工資 — 扣除稅額與各項保險前的金額。每月固定給付的免稅津貼(例如伙食津貼)通常亦包含在內。
法定退職金須連續工作滿 1 年,因此未滿者將顯示「—」。若公司內部有更優厚的規定則依公司規定辦理。